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不含醫療保障,下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區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牽頭推進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范全區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創業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盤就業管理規定,承擔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和安全穩定運行。
(五)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提出實施意見,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實施國家榮譽制度,規范全區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承辦區政府開展的有關表彰獎勵活動。承辦區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職務任免事宜。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博士后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七)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負責企業幫扶工作。
(九)承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人才工作任務。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盤錦市興隆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加強促進就業創業、持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激勵人才創新創造、保障農民工權益等職責。
(十二)與區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區教育局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領導工作分工:
李慶:黨組書記、局長。主持人社局及人社局黨組全面工作。主抓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安全生產、信訪穩定工作。
辦公電話:0427-2310680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30(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府大街26號
吳安良: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工資福利、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培訓、機關財務,以及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協調人社中心執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政策落實和基金監督工作。分管事業股、工資股。
辦公電話:0427-2310679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30(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府大街26號
郭秀芬: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人才、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繼續教育、人事檔案、技能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民辦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和年檢工作。分管專技股、檔案股。協助局長分管人力資源產業園工作。
辦公電話:0427-2310697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30(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府大街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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