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興隆臺區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補充規定>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關于印發<興隆臺區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補充規定>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3年6月,為促進興隆臺區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有序實施,不斷優化社區人才隊伍結構,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保障基層社區在出現工作人員缺額后能夠得到及時補充,根據《興隆臺區社區(村)工作者管理辦法》(興政辦發〔2021〕8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起草了形成了《興隆臺區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主要內容
《規定》由六項條款組成。
第一條,明確了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方式招錄社區工作者的條件和基本程序。
第二條,明確了采取遴選辦法補充招錄社區工作者的條件和基本程序。
第三條,明確了招錄的社區工作者自身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第四條,明確了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和社會工作專業畢業人員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錄用資格。
第五條,明確了退役軍人及現役軍人家屬,特困、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其他特殊人員,經過審批可適當放寬招錄條件。
第六條,明確負責對本《規定》進行解釋的部門。
解讀單位:興隆臺區民政局
解讀人: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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