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臺區小型水閘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成果公示
- 發布日期: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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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遼寧省水利廳關于加快推進堤防和水閘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興隆臺區農業和水利服務中心對域內小型水閘完成了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經區政府同意,現公告如下:
一、劃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4.《遼寧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5.《遼寧省遼河保護區管理公告》(第1號)
6.《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
7.《防洪標準》(GB50201-2014)
8.《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范》(GB/T 12898-2009)、
9.《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 24356-2009)
10.《基礎地理信息要素分類與代碼》(GB/T 13923-2006)
11.《水閘設計規范》(SL 265-2016)
12.《數字航空攝影測量控制規范》(CH/T 3006-2011)
13.《數字航空攝影測量測圖規范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數字高程模型數字正射影像圖數字線劃圖》(CH/T 3007.1-2011)
14.《全球定位系統實時動態測量(RTK)技術規范》(CH/T 2009-2010)
15.《遼寧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劃定技術指導》
二、管理范圍
管理范圍邊界線按水閘工程覆蓋范圍外擴10m-20m劃定。
三、保護范圍
保護范圍邊界線按管理范圍邊界線外擴100m劃定。
四、相關規定
1.在水利工程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影響水利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動。
2.單位和個人有保護水利工程的義務,不得侵占、毀壞堤防、護岸、防汛、水文監測、水文地質監測等工程設施。
3.水閘主管部門和水閘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水閘管理和保護范圍內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工程管理秩序。發現侵占、毀壞工程設施設備等行為,以及影響工程運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動,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